【上级精神】罗志军在全省老干部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批示

发布者:芦颖发布时间:2012-08-22浏览次数:715

        2012年7月30日,全省总结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年来老干部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罗志军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30年来我省老干部工作为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要求适应“两个率先”新形势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新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傅自应出席会议。

 

        罗志军在批示中指出,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是党中央从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

  3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制度措施,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做好关心服务老干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广大老干部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30年来老干部工作的实践和经验,根据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新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协同推进,努力在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上有新提高,在关心和服务老干部工作上有新进展,在发挥老干部优势和作用上有新成效,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杨新力在讲话中总结了30年来老干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老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突出老干部工作的政治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视做好关心和服务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构建完善单位、社区、家庭、社会相结合的老干部服务管理体系。着眼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坚持因地因人制宜,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积极为老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老干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重视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级机关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全省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30年以上同志,省直单位和部分中央驻苏单位、驻苏部队老干部处长以及专家学者等5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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