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11-04

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教关〔20133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教育部关工委、省关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大力加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进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自下而上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决定授予南京市教育局等172个单位“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朱云芳等271名同志“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胡升阶等55名同志“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任晓明等60名同志“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关心下一代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关工委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实现常态化,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各地各校教育关工委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组织的要求,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绘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