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按照《教育部关于京外直属高等学校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字[2009]6号)
要求及校领导指示,我校自1月1日起 对离休干部的津补贴进行了调整,发放标准参照省属院校情况执行,另外
,按照《在宁省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比照机关规范津补贴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范后的生活补贴按每人
1000元标准纳入离休干部增发1—2个月离休费的计发基数。至3月底,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离休干部的收入有了
很大提高,基本实现了翻番,老干部们一致表示感谢党的关怀、校领导的关心,同时衷心希望在职和退休职工的
收入也能尽快得以提高,以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