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东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芦颖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1185

 

结合我校公费医疗实际情况,经调研、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就职工当日门诊处方药品限额进行如下调整:

离休人员当日门诊处方的药品总价累计不得超过400元(原200元)。其他人员当日门诊处方的药品总价累计不得超过200元(原100元),其超出部分增加自付比例10%。每张处方一般不超过5种药。慢性病用量为15天,如超过15天的量,需注明原因。发现违规用药者,其费用不予报销。

原《东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同时废止。

本通知内容从201911日起实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通知内容不符之处以此为准。

本通知内容由东南大学公费医疗领导小组授权校医院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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