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拓展医疗服务项目和优质医疗资源,提升教职工就医质量,更好地服务和方便教职工外诊就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东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教职工外诊就医指定挂钩医院条款进行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内容如下:
在《办法》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医院为我校教职工外诊就医指定挂钩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原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同仁医院。
政策调整后,我校教职工外诊就医指定挂钩医院由原来的4家(南京市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扩展至16家。自2020年1月1日起,教职工可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到指定挂钩医院就医。
本通知内容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由东南大学公费医疗领导小组授权校医院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