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二0一二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9-21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二0一二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关工委基层建设文件精神,着力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大力推进各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坚持 “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教育部门和学校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青年学生、青年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讲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爱党爱国教育。
  各地各校要根据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好《拥抱文明,幸福成长》和《传承文明,健康成长》两本书的主题读书活动、主题征文活动和摄影大赛活动。
          继续充分发挥省编法制教育读本的作用,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学科学、用科技活动,提高科技素质,增强科技创新意识。继续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
          二、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各地各校要继续抓好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苏教财57号、苏财教〔2009〕147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苏教关委〔2011〕3号)精神,大力推进各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2011年经考核被认定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其它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做好创建整改工作,争取在今明两年内成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
          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度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和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做好常态化建设工作,树立典型,加强交流,促进平衡。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编印《在职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实绩录》,召开如何搭建关工委工作平台和民办高校关工委工作座谈会。
          三、努力提高家长学校工作水平,加大支持社区教育力度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试行),着力打造家长学校品牌,加大支持社区教育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理顺家长学校的管理体制,落实教育部门主管、关工委主抓、学校主办的要求,落实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家长学校考核标准》,抓好家长学校达标工作。认真做好对2011年度省表彰的家庭教育先进市、县(市、区)、优秀家长学校先进经验的宣传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省编家长学校教材《家长必读》的作用,努力提高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开展优秀教案评比、优秀家庭教育论文评比等活动,把《家长必读》作为家长学校教师备课的“母本”,把《家长必读》作为家长学员的“课本”。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家长学校优秀教案评选活动。
          各地各校关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省文明办、省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加大支持社区教育的力度,积极组织发动老教师参与校外辅导站工作,关心、丰富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继续组织老教师积极参与网络家长学校、广播电视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函授家长学校等工作。探索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和社区校外辅导站联手培训家长的路子,不断创新家教的新形式、新途径。
          四、继续做好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中青少年的关爱工作
         各地各校要以“代理家长制”、校外辅导站等为载体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以心理辅导站、“谈心屋”、“温馨小屋”等为载体做好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以“爱心超市”、 “时雨社”、设立扶困基金等为载体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以结对子、“四帮一”等为载体做好“问题学生”、失足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以组织学校、企业与特殊教育学校“手拉手”等为载体给盲聋哑等残疾人以特殊关爱;以参与“青蓝工程”、实施“导师制”等为载体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五、不断提升关工委工作水平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关工委在职领导座谈会纪要》、《关于委主任(老同志)座谈会纪要》、《关工委秘书长座谈会纪要》、《充分发挥关工委委员单位作用座谈会纪要》、《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纪要》等五个《纪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要按照51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党委班子调整和干部退休,调整、充实好关工委领导班子和日常办事机构,特别是选好常务副主任和落实办事人员,增强关工委的凝聚力和工作活力。
         各地各校关工委要高度重视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在工作方式上向常态化转变,在工作任务上向“一个着力、两个全面”转变,在工作态度上向积极主动转变。
  要加强对薄弱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对关工委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单位,要帮助分析原因,提升工作水平。
           要继续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根据本单位党政交办的课题,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争取在关工委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调研、家长学校教学质量情况调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继续强化高校工作活动片的作用,鼓励片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高普教系统联系点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
           继续办好关工委工作骨干培训班,组织好学习考察活动。继续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统计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