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处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结合学校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二、 负责做好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座谈研究讨论会等组织工作。对行动有困难的离休干部,按阅文规定专人送文件上门或传达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休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加强老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 负责离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从生活上关心体贴离休干部,协助人事处、财务处做好离休干部的工资调整和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离休干部的用车、住房、医疗等待遇。负责组织老干部的体检工作,做好老年大学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适宜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协同离休干部原单位及有关部门处理好离休干部的丧事和抚恤工作。

四、 组织好敬老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慰问工作及平时走访、探望的工作,经常了解离休干部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做好离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反映离休干部合理的要求与建议,维护老同志的合法权益。

五、 协助财务处做好离休干部的有关经费的预算计划,并按规定掌握使用。

六、 做好离休干部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离休干部信息。及时更新、维护离休干部信息,保证信息的正确性。

七、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工作研究,定期召开处务会,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探索离休干部工作的新途径。

八、 根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与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九、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老干部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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